3月18日至3月20日,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3月19日上午,开幕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王沪宁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会祝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受党中央委托,发表了题为《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实现新担当新作为》的致词。会议期间,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同志宣读了《中国法学会关于表彰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北京市法学会等70个单位“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雷建权等100名同志“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我校郝磊教授被授予“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郝磊教授为我校法学院院长,民商法学科带头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天津市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团队“新时代民商法应用中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的负责人。郝磊教授长期潜心于民商法学的研究,科研成果突出,在公司资本制度、股东诉讼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商法制度、公司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他先后主持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及多项委局级项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1项成果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优秀司法统计奖”,2013年受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参与承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用法》条文建议草案”项目成果,在2014年“两会”期间由31名天津代表团代表联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用法》的议案。
郝磊教授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特色优势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先后被聘任为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天津市政府法治智库专家、天津市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等,努力采取多种形式为相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和法律服务,对于完善地方立法、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司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他多次受组织部门委派为天津市和各区县处级以上干部做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方面的专题报告;多次受天津市法学会的委派参与“青年学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先后赴东丽区、滨海新区、宁河区、南开区等区县开展法治宣讲,并担任天津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为提升社会成员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郝磊教授作为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秘书长,积极协助会长创造性地做好分会各项工作。在做好分会日常管理、按期举办分会年会、推动分会对外学术交流的同时,积极组织好各类专题性研讨,协助分会的青年学者举办好司法沙龙活动,为天津市民法学人交流搭建了有益平台。组织会员为民法典编纂等国家重大立法建言献策。民法分会多次在天津市法学会分会工作评比中评为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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