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制度是民商事法律领域中最活跃也最复杂的制度。完善的担保法律制度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交易安全,实现资金融通,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仅对保证、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传统的担保方式作了更好细致科学的规定,也对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保理等非典型担保方式作了相应的规定。为了贯彻实施《民法典》关于担保制度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并与《民法典》同步实施。《民法典》在总结此前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担保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发展,将当代中国的担保制度推进到了新的高度。
回顾总结《民事典》实施以来担保制度的新进展,及时总结立法及司法实践经验,对于推动担保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鉴于此,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23年年会拟以“《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回顾与展望”为主题展开研讨。现将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23年年会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预定于2023年11月18日在天津市召开,本届年会由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主办,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
一、研讨会主题及主要议题
本届学术研讨会的主题拟定为:“《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回顾与展望”,并涵盖以下分议题:
1. 担保制度完善与营商环境优化
2. 担保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3. 担保制度的历史变迁考察
4. 担保制度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5. 担保制度的体系化考察
6. 保证制度的法教义学考察
7. 担保物权制度的法教义学考察
8. 非典型担保制度的法教义学考察
9. 担保制度司法实践考察
10. 担保制度与天津市融资租赁业发展
11. 担保制度与天津市保理业发展
12. 其他相关主题
二、论文要求及提交方式
为在研讨会期间展开直接、深入的学术交流,拟参会人员请围绕会议主题积极撰文,并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论文发送至会务组邮箱:tjufefx@163.com。论文格式和注释体例参照《中国法学》。论文字数不少于6000字,并请提供300字左右的摘要。来稿请标注文件名“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23年会论文”,会务组将视论文质量发出会议邀请涵。
三、优秀论文评选事宜
为鼓励青年民法学者成长,本届年会将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选。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必须围绕本届年会主题撰写,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20%。
3. 参评论文需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至指定邮箱,tjufefx@163.com。参评论文应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醒目注明“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23年年会论文(参评青年优秀论文)”。论文提交成功后,会务组将以电子邮件回复确认。
4.参评论文须为参评者独立署名。
5.为提高透明度,方便公共监督,申请参加评奖的论文须收录于年会论文集;不同意收录的,视为放弃参加评奖。
四、会议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不安排住宿,往返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敬请自理。
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全天)
会议地点:天津财经大学珠江道校园,会议采取线下方式举行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天津财大法学院):022-88186323
会务组联系人:
朱涛(天津财大法学院):13672134596
冯源(天津师大法学院):13207501556
何潇(天津师大法学院):18202254870
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3年6月28日
北方民商法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天津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