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2023年年会暨“全面注册制视角下我国资本市场法律问题研讨会”预通知
  •     2023年初,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标志着股票发行注册制在全市场推开,给我国资本市场带来了多维度的变化。为此,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将于2023年10月底召开2023年年会暨“全面注册制视角下我国资本市场法律问题研讨会”,就相关问题进行研讨。现诚邀从事商法研究与实务工作的同仁积极参会。

    一、会议主办: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

    二、承办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三、协办单位: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

    四、会议时间:2023年10月底(具体时间待正式通知再确定,敬请关注)

    五、会议地点:天津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待正式通知再确定,敬请关注)

    六、会议主题:“全面注册制视角下我国资本市场法律问题研讨会”

    本次会议将集中围绕“全面注册制视角下我国资本市场法律问题”的主题进行深入研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议题:

    1. 注册制度改革与资本市场发展基本理论研究;

    2. 资本市场准入制度变革研究;

    3. 资本市场交易制度研究;

    4. 资本市场退出制度研究;

    5. 资本市场监管制度变革研究;

    6. 信息披露理论、制度与机制研究;

    7. 中介机构法律责任制度研究;

    8.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化研究;

    9. 资本市场不同板块发行上市制度研究;

    10. 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研究。

    会议将根据演讲嘉宾及论文征集情况,确定最终的研讨主题单元。

    七、年会论文及发言稿征集具体要求

    为促进天津市商法理论与实务交流,本次年会向理论界与实务界广大同仁公开征集年会论文,并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欢迎从事商法学研究的理论、实务人士投稿。

    1.提交本届年会的论文,可选择上述议题之一进行研究。论文字数建议不少于8000字。

    2.提交本届年会的发言稿,可选择上述议题之一进行讨论,需要提交发言提纲或PPT。

    3.为便利年会论文集的编辑,参会论文格式请严格遵照《法学研究》期刊之格式。

    4.演讲者、发言者、评议人等的遴选与安排遵循优秀论文作者优先、本学会理事优先原则。大会发言稿,建议制作成PPT形式。

    5.参会论文投稿截止期限:20231015日

    请以电子版word形式发送到如下邮箱:tjnu2023sfnh@163.com

    6. 在论文或发言稿最后,请务必注明您的详细情况介绍,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称、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包括手机),以确保随时与您联系。

    八、年会优秀论文评选

    1.优秀论文评选以商法学分会的名义举办,届时将组织专家双向匿名评审。

    2.凡向本次年会提交学术论文(不含发言稿)的40周岁及以下的作者均可参评,建议邮箱发送论文时在主题栏及论文文件命名时均标注“参评优秀论文”,否则不纳入参评范围。

    3.被评为优秀论文的作者应积极参加本次会议,将现场以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名义颁发优秀论文证书及相应的奖金。   

    4.超过投稿截止期限的论文不参加优秀论文评选。

    5. 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高度重视学术规范。有剽窃、抄袭等学术不规范行为的论文作者,请勿投稿;一经查证属实,将取消奖励,且永不欢迎参与本会的任何学术活动。

    九、年会承办方的联系方式

    1. 联络及投稿邮箱:tjnu2023sfnh@163.com

    2. 承办单位联系人:

    王喜荣  18801092378;

    焦艳玲  13116046383

    3. 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联系人:

    李飞    18322120809

                                     

                                   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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