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于近日在万众瞩目下通过。身份关系作为民法典当然的调整范围,体现为婚姻家庭编。虽然民法上的身份已经变成了平等的家庭成员角色,但身份法作为民法体系化重要一环的地位仍然坚不可摧。现代社会,即使身份有了更加丰富的含义,但人们始终未曾忘却家庭的价值。
婚姻家庭编体现了对每一位家庭成员的真诚关怀。对婚姻自由的保障以及适当限制是婚姻法永恒的命题:夫妻双方对是否结婚拥有了更高程度的自主权,疾病不再是禁止结婚的情形,而依当事人意愿可撤销,同时对生育有了更大的空间,允许夫妻勇敢规划要“二胎”,为自己争取更多幸福的可能。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引入,有利于减少冲动型的草率离婚,帮助夫妻克服不理智的情绪,为治愈家庭问题、度过家庭危机提供了时间条件。对家庭成员的真诚关怀除了帮助建立稳定的家庭共同体、实现夫妻平权之外,亦在于对特殊家庭成员的关注,包括妇女、老人、儿童。婚姻法历来重视平等,也兼顾对弱势群体进行倾斜保护,例如离婚后子女抚养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由双亲本位转换至子女本位,将儿童作为明日世界的公民而在今日对其特殊对待,未成年人收养条件的变化也是本原则的题中之义。离婚财产分割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离婚补偿救济范围的扩大也体现了婚姻家庭编关注弱势群体的真诚努力。
婚姻家庭编体现了对家庭财产关系处理的务实态度。婚姻家庭法不回避家庭危机,为“把日子过成将就”的夫妻提供了再回首的途径,并帮助整理清楚家庭财产关系。家庭财产关系的难度在于身份法原理与财产法原理交织,由于身份发生变迁而令财产关系爆发剧烈冲突,对此婚姻家庭编也给予了一定的回应。在某些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发生,或者一方不同意支付对方法定扶养义务人的重大疾病治疗费用之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是同林鸟,立法认可夫妻之间相濡以沫、相互依赖的一面,也正视夫妻存在相互算计、相互敌对的可能性,不拆散婚姻的情况下夫妻仍有妥善整理财务关系的选择途径。再则,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确认也很有必要,对外代理时夫妻并非时刻都是对方的影子,心口不一的情况时有发生,不是另一方受损,就是第三人背锅。故而共债共签、家事代理厘清了夫妻之间相互“指手画脚”的范围。虽然有财产法原理过度扩张的嫌疑,但现在若有话不明说,将来必然有理说不清。
民法典捍卫我们的家庭权益,但家庭生活也始终是接地气的:柴米油盐的平凡中,处处体味着感情的冷暖。有信仰信念,总有个未来可期;敷衍草率,终沦于解体背叛。愿各位忠于民法典,忠于婚姻家庭,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冯源:女,汉族,湖北襄阳人,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入选天津市“131”人才工程计划第三层次,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美国威斯康星(麦迪逊)大学访问学者;曾在《东方法学》《民商法论丛》《私法研究》《厦门大学学报》《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文章二十余篇;主持教育部、天津市社科基金、司法调研重大项目;期刊论文获得天津市社科成果奖三等奖;研究方向: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民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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