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4年我国启动第一次民法典起草工作算起,66年后的今天,我国诞生了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的颁行构建了我国完善的私权保障体系。
横向层面:对分散的私权救济体系进行整合,实现民事立法体系化。
“法典”意在强调民法典的综合性、体系性与科学性。民法典的编纂是对我国立法机关立法技术的一次全面挑战和验收。在民法典颁行前,我国的民事法律体系由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等单行法律所构成,内容分散且庞杂,为司法实务部门法律适用带来了一定的挑战。法典化有助于解决单行法不全面、不系统等问题,解决顾此失彼的法律冲突。在具体的体例布局上,民法典实现了人格权独立成编,而为了精简民法典体量,避免内容重复,放弃了设立债法总则编的提议。不同的体例取舍应遵循“立法美学”,结合立法者意欲实现的立法目标,选择适应性较高的立法技术,彰显我国民事法治理念与立法哲学。
纵向层面:民法典立足现实,最大限度回应私权救济需求。
现代网络科技、数据科技和生物科技呈爆炸式发展,对社会生产与生活交往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民法典立足于信息网络社会的现实背景,对人们日常生活中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积极的立法回应。在互联网时代,公民的个人权利遭受了全新的挑战,私人生活安宁的诉求内容和隐私权的内涵均发生了深刻变化。信息数据成为承载公民私权利的重要载体,如何因应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并对公民权利提供及时保障,是所有法律都在面临的挑战。民法典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适应了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的需要。合同编细化对数据电文等方式订立合同规则以应对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此外,有关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居住权问题、数据权利保护、人体基因医学科研活动等时代现实问题在民法典中也有所体现。
横向层面的整合与纵向层面的扩展成就了我国民法典体例完整、内容全面的格局,对全面发挥民法典的私权利救济功能提供坚实的立法基础。
何潇,女,汉族,清华大学民法学博士研究生在读。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讲民法学、合同法学等课程。曾在《法学杂志》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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