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开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时代
“立善法于天下者,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者,则一国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依托,而民法典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颁布实施必将有力推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民法典平等保护的理念契合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民法典开宗明义即强调,所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市场是天生的平等派,由此民法典也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规定了市场主体资格,赋予自然人以公司、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方式从事市场交易,并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民法典将私人财产权和国家财产权相提并论,并赋予两者平等的法律地位,这在我国法律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平等保护的理念。民法典赋予公民多样化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并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可以有效限制公权力的滥用,从而使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民法典以人为本的理念响应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民法典拓展了我国民事权利的深度和广度,尤其是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对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进行确认和保护,让每个人活的有尊严,使人成为能够推动实现自身自由和全面发展的主体,回应了人民的法治需求,彰显了我国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与制度自信。民法典还对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的医学和科学研究给予法律明确,完善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这些制度设计均表达了民法典所蕴含的人文关怀。此外,民法典增加居住权,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的倾斜保护,以及对高利贷禁止性规定等制度规范,表达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实现,对今天的人民之呼和时代之问作出了响亮回应。
民法典私法自治的理念回应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民法典通过发展既有法律规范,整合相关单行立法,让公民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律建构的秩序,来自主安排自己的生活,可以逐步培养公民的法治素养,提升整个国家的法治水平。民法典通过一系列规范来构建完整的私权体系,如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相关制度予以完善,为市场主体自主交易提供了更多元的选择空间和解决方案,也为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民法典的私法自治理念有利于建立富有活力和效率的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的新格局,用中国方案彰显中国智慧,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
民法典作为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提高民事权利保障水平的法治路线图,其核心在于通过一系列顶层制度设计,构建完整的私权体系,深度释放我国经济潜力,使人民真正提升法治获得感和公平感,从而最终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依托。
尚海涛,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世界史博士后,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天津市政府法治智库专家。出版学术专著2部,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子课题、司法部项目等十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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