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分会成功举办“民法典:一部保障人民权利的伟大法典”学术讲座
  • 为宣传民法典颁布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意义及其重大制度创新,202075日上午9点,由天津市法学会、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主办,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民法典云宣讲”活动举行。本次讲座由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郝磊教授主讲,题目为“民法典:一部保障人民权利的伟大法典”。讲座持续两个多小时,天津市相关高校师生、实务界人士近200人通过腾讯会议参加了学术活动。


    郝磊院长回顾了我国多次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历程,指出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也是我国第一部冠以“法典”的法律,民法典的颁布对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首先,这部法典以保障人民权利为主旨,从总则到各分编,保护民事主体权利的主线贯穿始终。

    其次,民法典系统规范了民事主体的主要权利,对我国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基本民事权利进行了细致而具体的规范,为民事主体更好地行使自身权利提供了健全、明确的法律依据,法典对知识产权、商事权利等也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为法典与相关单行法的协调预留了接口;此外,民法典对民事权利也做出了制度创新,人格权独立成编就是我国民法典最鲜明的特色和亮点。再者,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民事权利行使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浓缩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精神和理念,对于民事立法、司法及公民守法均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最后,民法典切实提供了民事权利救济的健全机制,建立了完善的责任机制,通过追究侵害人的责任确保民事主体的权利顺利实现。民法典通过总则编第八章关于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合同编第八章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侵权编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构筑了完善的责任体系,将为受害民事主体的权利救济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和保障,真正使民法典成为一部“有牙齿”的法律。

    郝磊教授通过对法典主旨、权利体系、基本原则、救济机制四个方面的讲解,阐释了民法典对人的地位和价值的彰显以及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体现,其对我国民事主体权利的提升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与会听众纷纷留言对郝磊教授表达了感谢,并表示通过本次讲座学习,受益匪浅。

    本次讲座是“天津市法学会法治文化网上基层行” 系列活动和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民法典‘云’宣讲”活动之一,我市相关专家学者将在后续通过讲座等形式进行民法典专题学习宣传活动,积极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大力推进民法典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让这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法典入民心、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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