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分会成功举办“不动产权利的民法典表达”学术讲座
  • 2020718日,由天津市法学会、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主办,南开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不动产权利的民法典表达”讲座在“腾讯会议”平台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副会长、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陈耀东教授主讲,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秘书长、天津师范大学郭明龙教授主持。天津市高校师生和实务界100余人在线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陈耀东教授指出,民法是权利法,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尽管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颁布的民法典存在差异,但各国民法坚守的共性均是以权利为核心,民法典的编纂以权利为基本的逻辑起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我国的民法典丰富了民事权利体系,让全体人民在民法典慈母般的关怀下生活得更加幸福。不动产权利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一类重要的民事权利。《民法典》一方面明文增加了一些新类型不动产权利,如居住权、土地经营权,在立法层面凸显对民事主体不动产民事权利的尊重;另一方面,整合了现有实定法涉及不动产民事权利的内容,并根据国情民意进行了修改,使不动产民事权利的体系更加丰满、保护更加周延。

    本次讲座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在第一个部分中,陈耀东教授介绍了《民法典》时代我国的不动产权利体系,主要划分为不动产物权、不动产债权、不动产继承权和不动产知识产权,并将其内含的权利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划分,使我国的不动产权利体系清晰明了地展现出来。在第二部分中,陈教授对《民法典》新增的不动产权利进行了法理分析,重点讲解了居住权、土地经营权、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所有权等具体权利。在第三部分中,陈教授对《民法典》中不动产权利修正内容进行了阐释,并讲解了相关的规则适用。陈教授采用对比现行法与《民法典》法条的方式,按照《民法典·物权编》分编的顺序,重点讲解了不动产登记、遗赠取得物权规则的修订、不动产征收、不动产征用、共有不动产管理规则的修订、按份共有中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汽车车位与车库归属规定的修订、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管理权的内容修订、新添附规则、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设立应当遵行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资源的要求、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住宅建设用地续期费用、不得抵押的财产范围的修订、抵押财产转让规则的修订、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不动产之上竟存担保物权之清偿顺序、流押/流质条款的禁止性规定的修正、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以及《民法典•合同编》中不动产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推定规则、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优先承租权等具体问题所涉及的条文变动和规则适用。


    随后,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会长、天津师范大学贾俊邦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点评。贾教授指出,《民法典》中处处充满了对于权利的规定,这是改革开放的成果,权利的完善也体现了立法对人民的关怀,尤其是居住权使婚姻关系、养老等社会现实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改革,有利于我国农业规模化程度的提高,适应了时代发展,满足了社会需求,更有利于生产力发展。贾教授指出,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不动产领域开始的,不动产领域改革引领了我国的改革开放,有利于个人的财富积累,更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最后,陈耀东教授在线上解答了参加讲座的老师、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本次讲座是“天津市法学会法治文化网上基层行”系列活动和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民法典‘云’宣讲”活动之一,本市相关专家学者将继续通过讲座形式为该活动助力,以求大力推进《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活动,使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真正为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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