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法学会举办“法治文化网上基层行”《〈民法典〉中建设工程合同规范的理解、适用和展望》专题学术讲座
  • 8月7日晚7点,由天津市法学会、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主办,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协办的“民法典‘云’宣讲”活动在“腾讯会议”平台如期举行。此次讲座的主讲人是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常务理事、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杨海静副教授,题目为“《民法典》中建设工程合同规范的理解、适用和展望”。讲座由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秘书长、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郭明龙教授主持,天津市高校师生、实务界人士80余人线上参加了活动。


    杨海静副教授首先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格式条款和情势变更条款的变化论述了合同编通则对“建设工程合同”法律规范适用的影响,接着梳理了合同编分则“建设工程合同”部分的条文变化,重点阐述了《民法典》第793条和第806条的具体适用与修改意义。最后,针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和保修期制度的现有缺陷,杨海静副教授对未来司法解释等提出了展望和建议。在两个小时时间内,听众纷纷留言,认为讲座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紧扣实务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分析鞭辟入里,听来受益匪浅,并对主讲人表示了感谢。郭明龙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点评,并对建设工程合同中的“背靠背条款”等问题发表了看法。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建设工程相关纠纷在民商事纠纷中占比较大,《民法典》相关条款总结了长期以来司法实践的经验,回应了理论研究成果,意义重大。本次活动作为天津市法学会“法治文化网上基层行”、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民法典‘云’宣讲”系列活动的第十讲,旨在宣传和普及民法典,切实推进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本系列活动将持续进行,敬请关注。


    北方民商法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天津网站建设